4月3日,经过重新修订的《广州市志愿捐献遗体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志愿捐献遗体实现自我作主,不再需要征得直系亲属签名同意;执行人的范围也有所扩大,既可以是近亲属、好友,也可以是所在单位、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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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不轻松,个人权利不自由,遗体捐献的困局就难以得到真正的突破。时下国内遗体捐献率不高,成功率更是低得可怜,除了要加大宣传形成更大的共识,尤其要注意通过简化程序,让“个人意愿”得到充分满足与实现。因而清除“需要全体直系亲属签名同意”程序障碍,具有重要而无以替代的意义,也是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