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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职工民主权利 工会直选是方向
2015年06月0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落实职工民主权利 工会直选是方向
——广州市“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理论会研讨会侧记
■本报记者 黄雄 通讯员 王育男
 

■理论研讨会现场          唐敏泉/摄

    “基层工会的独立性弱,制约了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作用的发挥。”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学系教授、博士师导师李敏,日前在广州市工运学会与“鹰金钱”合办的“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理论会研讨会上直戳中国工会痛处。

    李敏研究的领域,集中在人力资源管理、国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关系方面。

    “工会回归本来面目,直选是一个方向。”李敏的观点是基于以下大背景来思考的:我国经济与产业转型升级,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多变特征,劳动关系的管理直接影响到与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社会稳定,整个社会深切认识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刻不容缓,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事实上,对于工会直选,全国总工会始终持积极的态度。早在2003年,时任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就指出:“直选是中国工会选举的方向。”

    

日企工会主席

工会直选本质是落实会员的民主权利

    80后冼大进是广州白木汽车零部件公司工会主席。从2011年起,冼大进就在这家日资企业任工会主席。其间,经历过工会换届。经会员直选,他再次当选工会主席。在研讨会上,他就按工会法、工会章程办事,落实员工民主权利,组织员工参与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了主题发言。

    在冼大进看来,工会直选,本质是落实会员的民主权利,产生自己的代表者和代言人,关键环节是会员有权提出自己的候选人,有权选出自己的代言人,有权更替自己的代表者。他是在被会员充分认知、信任和放心前提下连任的。

    “由于有了广泛民意基础,工会团结、凝聚员工的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在与资方协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生产卫生、社保、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和劳动定额管理等涉及员工重大利益等问题时,充分彰显出工会的话语权。”冼大进表示,由民选的工会委员,普遍感觉压力大、责任重,不是怕与资方谈判,而是怕为员工代言工作做得不好,失去会员的信任。而另一方面,工会作为工人自己选举出来的组织,自然要接受会员的民主监督,从而保证工会的规范化运作。

    “为了不辜负会员和员工对工会的期望,更好地从源头上维护员工利益,我们正在努力推动企业建立职工监事和职工董事制度。”在冼大进看来,这有一定难度,但迈过这道坎,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将大大提升,话语权也更大。

    

学者

工会直选可强化认同感和信任感

    “只有通过社会公正,才能达到社会稳定。”在李敏看来,加强源头治理,就是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因此,工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其中重要一环是抓好民主直选工作。李敏从近年大量研究案例中找到一个基本规律,“为什么发生劳资纠纷后,工人不找工会?这反映出当下一些基层工会对工人的吸引力不够,缺乏对工人的凝聚力,工人不信任工会。”

    “工人权利意识不断成熟带来了劳动关系的转型。”而转型所带来的其中一个关注点,就是工会选举。因为它与企业工会能否有效代言工人,在协调劳动关系过程中能否发挥出工会应有作用息息相关。

    基层工会是否发挥作用,取决于基层工会能否体现与反映会员群众的意志,是否有为会员职工服务的强烈愿望,是否能够有足够能力为会员职工服务。李敏的观点与冼大进及其所在工会的探索和实践明显交集的地方,都回答了上述三个“能否”,也都点出了问题的关键,那就是基层工会活力的来源,首先必须保证是由会员民主选举出来的组织。

    李敏在阐述工会直选,能有效提升基层工会代表性观点时,引用广东省总工会原巡视员孔祥鸿的话说,会员对工会主席的信任,排在第一位的因素就是工会主席是否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广州白木汽车零部件公司工会的民主选举,实际上就是会员和员工一次生动的学习民主过程。从工会小组长到工会委员会,都是民主竞争、公开选举、自下而上产生的。过程依法依规,充分尊重会员的民主权利,确保了为人正直、热心为会员和员工服务、有较强工作能力的候选人当选,工会得到了会员的认可和信任,代表性和权威性也就由此产生。

    “一个好的有作为的工会,面对企业,因有代表性而赢得企业的尊重;面对职工,因为有公信力而得到会员群众的信赖。”用李敏的话说,就是工会直选体现了工会组建过程自下而上的民意基础,增强劳资双方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工会主席直选过程,加强了会员对工会以及工会会员权利和义务的积极认知;工会主席由会员提名、员工选举产生,加强了员工对基层工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建议

民主建会必须尊重会员主体地位

    “民主建会知易行难”,无论是在学界抑或工会自身内部,这种消极观点都有一定市场。其实难不在于没有法的准则,而是难在《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所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以及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等,没有在实践中得到贯彻和实施。

    “工会作为民主的典范”在一部分企业工会里体现不出来,“自上而下”产生的工会自然在员工中认可度低,不敢代表工人说话,难以发挥工会应有的作用。这恰恰是基层组织建设的薄弱环节,也是企业工会缺乏活力的重要根源。5年内,广东全省企业工会将普遍经民主选举产生。广州工运学会办公室主任孙幼明表示,工会直选要迎难而上,积极稳妥推进。

    针对当前工会直选面对的困难,李敏建议,民主建会须尊重会员的主体地位,加强工会选举的宣导工作,提升会员对工会选举的重视程度和参与度。重点是落实会员的选举权,在推进民主选举的同时,要注意引导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培养其合作精神、规则意识,以理性的态度解决利益分歧。

    在李敏看来,在推动基层工会直选的同时,要重视基层工会干部的培养和保护,尤其是注重工会工作相关的管理能力的培养,发挥直选工会的集体代言人效应,与管理层进行有效沟通。直选工会主席不仅仅是关注一线员工收入正常增长、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结果,还关注劳资双方平等对话、员工有效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过程,引导和教育员工合理表达诉求;在处理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上,能够真正代表员工权益;能够有效把员工组织起来,通过集体协商改变劳资双方力量的不平衡,推动劳资双方共赢发展。

    

背景

民主建会的“春天”来了

    今年1月1日,《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实施。条例明确指出,半数以上职工提议,企业工会可提出集体协商;企业工会依法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指出,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并明确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

    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指出:“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在此之前,省总工会宣布,选取一批企业工会民主选举试点,重点在新建企业工会、到期换届工会和发生过重大劳资纠纷企业的工会,稳步推进民主选举工作,计划用五年时间实现全省企业工会普遍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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