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酒精和约会强奸
为女儿戒烟
木棉絮在飞
纯朴之乡
雨中
注销声明
下一篇4 2015年06月0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感悟人生
酒精和约会强奸

■梁建伟(广州)
 

    本案是一起强奸案。被告是一个1992年出生的打工仔,被剃光了头也掩饰不住脸上的稚气。在他生日的晚上,一帮朋友喝酒唱歌为其庆祝,五六个年轻男女狂欢到凌晨两点多。最后他和一位喝多了的女孩在附近的一家宾馆开房,违背女孩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行为。事后,他抛下一直哭泣的女孩,逃离了现场。但随后又被女孩以协商如何了结此事为由骗了回去,被等候在此的警察当场抓获。

    庭审期间,被告一直不认为他的行为是犯罪。他认识那个女孩才十来天时间,也知道她有男朋友。但是他认为女孩能参加他的生日聚会,并且在喝酒唱歌时和他有搂抱等亲密举动,甚至在聚会结束后同意和他一起到宾馆开房,就不算违背妇女意志。他反问法官:“强奸罪的定义是什么?”面对这样一个愚昧无知又年少轻狂的被告,还是辩护人比较聪明,选择为他作罪轻辩护,指出受害者也应对自己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请法庭予以考虑。

    有过亲密接触并不等于同意发生性关系,没有语言上的明确拒绝也不意味着认可接受强奸行为。没有使用暴力并不是没有使用强制手段,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作为实施了我国刑法规定的八大重罪之一的强奸行为的被告人,最终受到了应有的严厉惩罚,在他的人生经历中记下了可耻的一笔。

    随着人们娱乐生活的丰富和社会风气的开放,约会强奸事件越来越频繁地发生。约会强奸指的是两名熟人在约会过程中一方强迫与另一方发生性关系,年轻女性可能都没有意识到或者忽视了这样一种存在于熟人之间的常见危险。曾经有统计结果显示,约会强奸的比例占到总数的22%,并且几乎没有一个实施了约会强奸行为的男人认为自己犯了罪,将自己归入强奸犯的行列。也很少有约会强奸的受害人会坚定而迅速地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其中,酒精起到了恶劣作用。

    常言道:酒后失态,酒后乱性。常言道的背后也有犯罪心理学的实证研究提供坚实的证据基础。很多时候不是女性不想拒绝,而是酒精影响了她们对危险状况的理智判断,酒精改变了她们对威胁的逃避行为,从而造成了对自身的伤害。心理学家曾经招募20岁左右的年轻女大学生志愿者进行过一项研究,检测酒精在女性对识别、回应约会中的性威胁所起到的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大量摄入酒精能明显减慢她们对危险状况的识别速度,即使少量摄入酒精也会使她们对于强奸者的拒绝程度显著降低。

    对于年轻女性,了解这些情况,学会保护自己是非常必要的。不仅陌生人不能轻易相信,即使是熟人也不是时时处处都可靠。哪怕是和新交的男朋友在一起,如果你还没有做好准备,显然不要大量饮酒,即使你只喝了一点点,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

 
下一篇4  
 
   
   
   

南方工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