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据报道,1994年,郜艳敏被骗卖给人贩子,后被转卖、强暴,终以2700元的价格卖给现在的公公,来到太行山深处的河北曲阳县下岸村。经几次自杀、逃跑,后来自愿留在下岸村,2000年起担任村小学唯一的代课教师,获得“2006年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
媒体评论
《公士公益》:被拐卖成年妇女有自主选择其生活方式的权利。公安部、民政部等多部门相关规定指出,“被拐卖时是少女,现已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本人又愿意与买主继续共同生活的,应当依法补办结婚登记和户口迁移手续”。郜艳敏在现在的丈夫家乡做一名乡村教师的选择,应当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尊重,将非其本人意愿强加于她,会造成更深的伤害。
网友酷评
来来往往:人家现在愿意过着这种平静、安心的生活,就放过她们吧!不要给人家本来已经愈合的伤口再划上一刀还要撒把盐了。
明天会更好:这就是生米已成熟饭,只得认了,可悲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