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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的七次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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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连连看
建国以来的七次特赦

 

    ■杜聿明 国民党十大抗日名将之一。1959年12月4日,杜聿明作为第一批特赦战犯,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特赦通知书。

    ■溥仪 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皇帝,1959年12月4日接到毛泽东的特赦令并成为全国政协委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8月24日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

    据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实行过7次特赦。这7次特赦中,被放出的大多为“战犯”,其中不乏有曾在抗战中立功的名将,如杜聿明、王耀武、宋希濂、廖耀湘等。被特赦后,他们大多进入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进行历史研究和史料撰写。

    ●第一次:1959年12月4日。首次特赦共释放反革命罪犯和刑事罪犯12082名、战犯33名,包括溥仪及蒋介石集团的高级将领。

    ●第二次:1960年11月28日。共释放了50名“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

    ●第三次:1961年12月25日。共释放了68名“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

    ●第四次:1963年4月9日。共释放了35名“战争罪犯”。

    ●第五次:1964年12月28日。共释放了53名“已经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

    ●第六次:1966年4月16日。共释放了57名“已经确实改恶从善的战争罪犯”。

    ●第七次:1975年3月19日。对全部在押战争罪犯实行特赦释放,并予以公民权。这次特赦是没有任何前提条件的一次赦免。

    摘编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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