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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旅客广东购物离境可退税
3上一篇 2016年07月05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境外旅客广东购物离境可退税
可节省支出约10%
 

    本报讯 7月1日上午,广东省商务厅(口岸办、自贸办)会同财政厅、旅游局、海关广东分署、国税局等5部门在广州南沙港客运口岸联合举行“广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启动仪式”,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广东省正式落地实施。与南沙港客运口岸同步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省内口岸还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口岸和珠海九洲港客运口岸。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境外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物品退还增值税的政策,这被普遍认为是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

    根据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离境退税政策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胞,旅客所购买的物品金额应超过500元人民币,所购物品未启用或消费,且自购买之日起不超过90天,并且需由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出境。此前,广东省国税部门在广州和珠海两地认定了21家离境退税商店,包括广州的友谊、广百、摩登和珠海长隆等知名商家。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商品并经海关验核离境后,可享受9%的实际退税额。

    有关部门预测,退税政策的实施,让境外旅客在广东消费节省约10%,有望进一步刺激境外人士北上消费。

    (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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