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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贩卖平台化
公安部: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延长
各地警方:将进行核实与调查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15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表态
公安部: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延长

 

    12日,公安部回应,为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2015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九)增加规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是犯罪,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也是犯罪,也就是说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也是犯罪。

    公安部表示,今年4月底,公安部网安局牵头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虽然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公安部网安局决定将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专项行动延长至2017年12月底。公安部还表示,公安机关将继续对窃取、贩卖、非法利用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外,多地公安机关表态将积极核实报道披露的违法线索,并已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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