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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公职人员吃拿卡要等可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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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率先出台企业维权投诉指引,明确22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形
遇公职人员吃拿卡要等可投诉

 

    本报讯 今后,政府部门失信、承诺的优惠政策不兑现,或将被视为侵占企业合法财产予以追责。日前,佛山市出台全省首个《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投诉指引》(下称《指引》),针对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授权经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公务行为,引导企业投诉。

    列举22种侵权情形

    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第四季度佛山市政府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共收到企业投诉28件,反映问题集中于慢作为、不作为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坦言,由于一些项目审批流程不够透明,个别公职人员借机寻租,吃拿卡要,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而今后,发生上述情形均可被投诉。《指引》明确了22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形:公职人员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向企业敛财的、利用职权违规向企业筹资筹劳、摊派费用的;干预和查收企业经济纠纷……这些行为被一一点名列举。《指引》还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承诺的优惠政策不兑现,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与合同约定、未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造成企业财产损失的情形,将被视作侵占企业合法财产予以追责。

    投诉来源信息按密件级别管理

    佛山将依托“12345”平台,增设企业投诉监管模块,设立企业投诉服务专员岗位,并建立全程催办督办机制。

    《指引》规定,自接到投诉件起3个工作日内,投诉服务专员需作出受理与否决定,并分派至相关部门办理。其中,对涉及轻微违纪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投诉,相关部门应在接到投诉件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情况复杂的按程序批准后可延期,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对涉及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行为需立案调查的投诉,相关部门将按执纪审查有关规定办理。

    针对部分企业担心投诉后遭受打击报复的情况,《指引》健全了保护机制,将投诉内容和投诉人信息视同密件进行管理。对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的企业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的责任。(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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