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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权案件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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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04月07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汕头市总工会与市中院、市劳动仲裁委建立沟通联系制度
劳权案件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许接英 通讯员张昕)为深入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纠纷,近日,汕头中院与市总工会、市劳动仲裁委联手建立劳动关系沟通联系制度,共同打造劳资纠纷调处新机制。

    汕头市总工会法工部负责人介绍了前不久发生过的一个案例。杨某飞和杨某海,贵州土家苗族人,是该市一家建筑公司派驻沙特阿拉伯某工程工地的建筑工人。去年3月底,两人受工伤治疗返汕后,该建筑公司仅安排他们保守治疗,不再支付后续治疗费用和生活费。两人被迫出院,处境十分窘迫。2016年8月,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杨某飞为伤残8级,杨某海为伤残6级。两人家属多次与该建筑公司协商却始终无果。去年11月,两人找到市总工会寻求帮助。汕头市总工会工作人员接访后,立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申请劳动仲裁。在市劳动仲裁委的调解下,杨某飞和杨某海在今年春节前分别拿到20多万元和70多万元的伤残待遇。

    “这样的沟通联系制度可长期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动争议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汕头市总工会法工部负责人表示,今年春节后,汕头市中院、市总工会、市劳动仲裁委印发了联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沟通联系制度的通知,各区法院、区总工会、区劳动仲裁委随后也建立该制度。

    据悉,汕头市中院及各区(县)人民法院、工会和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将借助同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平台,定期召开沟通会议。会议议定事项将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由三家共同督促检查落实,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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