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即日起,2017年第一批东莞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开始申请。东莞市人力资源局5月10日透露,首批计划认定10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为了规范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激励创业孵化基地提升运营与服务质量,今年3月31日,东莞专门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详细规定创业孵化基地应具备孵化场地保障、创业培训(实训)与指导、商事业务代理、行政公共服务、项目展示对接等主要功能,以便为创业者提供孵化服务,形成有滚动孵化创业实体功能的创业载体。
一旦创业孵化基地获得认定通过,将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财政局联合发文认定,并挂“东莞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牌子,并给予20万元资助。
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规定,申请的创业孵化基地应根据上述《实施办法》规定的细则,向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分局提交申报材料,材料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
申请之后,将由评审专家以“统筹总量、合理分布、择优评选、示范带动”为评审原则,对照《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进行评分,并根据得分的综合排名情况择优选取,同时市镇人力资源部门还将对提交申请的孵化基地开展实地核查。(靳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