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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出老年人关爱服务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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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05月15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推出老年人关爱服务十条措施
60周岁以上特殊群体老年人将普遍受惠
 

    本报讯 (见习记者林婷玉 通讯员印锐)近日,广州市民政局发布独居、空巢、失能等老年人关爱服务10条措施,包括建立特殊群体老年人“关爱地图”等内容,60周岁以上的独居、空巢、失能等特殊群体老年人将普遍受惠。

    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广州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4.6万,占户籍人口的17.8%。预测到2020年广州市老年人口将超过185万人,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其中,纯老家庭人口26.76万,独居老年人达到12.5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达到27万,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7.08万,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的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82.3%。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加,对广州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发挥政府保障基本职能、个人主体责任,构建全天候响应、全方位服务的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特殊群体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特殊群体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广州市提出以下十条措施:建立特殊群体老年人“关爱地图”;建立定期巡访和主动服务机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部有需要的特殊群体老年人;资助特殊群体老年人使用“平安通”服务;为特殊群体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开辟绿色通道;资助特殊群体老年人开展家庭无障碍改造;将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老年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为特殊群体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关爱特殊群体老年人;营造人人关爱特殊群体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措施还规定,在广州市居住的老年人均可向街(镇)居家养老服务部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服务优先覆盖有需要的特殊群体老年人。对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居住的“三无”、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周岁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老年人,资助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每人每月400元;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对本人月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自愿负担一半费用的80周岁及以上或纯老家庭(含独居)的失能老年人,给予每月最高200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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