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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业斌:海峡两岸工会是一家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涨至21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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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06月07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涨至2130元/月

 

    本报讯 深圳最低工资又涨了,达到每月2130元。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7〕5号)及深圳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130元/月,有关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也将同步调整。

    据悉,具体调整如下:养老、工伤及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参保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但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2130元/月;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2130元/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调整为1704元/月。

    受此影响,失业、养老、生育、工伤等险种的缴费也随之同步调整。其中,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单位1%,个人0.5%),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130元。调整以后,单位每月每人多交1元,职工个人每月多交0.5元。值得注意的是,缴费变多,失业保险金也变多。

    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4%和13%,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也发生了变化,具体为:职工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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