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改委(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广东省(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广东丰江固废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公示,征询公众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
广东丰江固废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广东丰江静脉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广东省鹤山市址山镇紫云路99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060879664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证书:工咨甲1012007003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汇德大厦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20-85285600
邮箱:278472489@qq.com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规模为462000t/a。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车间、综合利用车间(一)、综合利用车间(二)、低温裂解车间、热处理车间、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综合利用车间、废包装桶综合利用车间、废水处理车间、稳定化固化车间、暂存库、罐区、填埋场、初期雨水池及消防事故池、收集运输、计量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等。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广东省鹤山市址山镇紫云路99号,规划用地580亩;项目估算总投资63531.03万元,建设资金全部自筹;建设期36个月。
五、初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风险因素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1.立项审批程序
各阶段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标准。
2.征地、拆迁及补偿
贯彻实施国家、广东省及江门市土地征拆有关规定。
3.资金筹措和保障
对资金到位、项目运作、进度、成本控制等进行实时监控,控制风险。
4.生态环境影响
落实环评及水保方案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三同时”方针。运营期间,落实环保及监督工作。
5.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文明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6.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社会稳定联动机制及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7.群众异议和诉求的影响
尊重群众知情权;加强与村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在事前大家取得一致意见。
六、公示期
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21日。
七、公示说明
1.项目周边居民、商铺、企事业单位以及受项目建设影响的群众均可对拟建项目提出意见、建议、风险防范措施或其他相关要求。
2.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抄送鹤山市政府。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