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月起,东莞市调整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在东莞市社保待遇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透露,东莞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参保人,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369926元。
据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7月起,参保人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每年度内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东莞市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8倍,每年7月根据当年东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支付参保人因疾病发生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不超过参保期内最高支付限额。
日前,东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242元。也就是说,从7月起,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的参保人,每年度内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369936元,比调整前的30万增加约7万元。(郭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