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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失信如何惩戒?
多地探索建公务员诚信档案

 

    今年以来,多省份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文件,一些地区提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探索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公务员的诚信档案要记录哪些内容?公务员的“失信”行为如何惩戒?公众能否参与评价监督?

    多地探索建设公务员诚信档案

    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诚信档案,研究制定全省公务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这份《意见》要求把公务员个人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列入诚信记录范围。健全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诚信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除了山东,今年以来,多地出台文件探索建立针对公务员系统的诚信档案。其实,针对公务员的诚信问题,去年以来,国家层面已出台多个文件进行部署。去年6月,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去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根据各地发布的政务诚信建设相关文件,公务员诚信档案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江苏宿迁的诚信档案还将公务员八小时内外的工作与生活纳入,宿迁规定,公务员诚信档案全过程记录公务员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的各种良好表现和不良表现,包括八小时内外、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为确定和运用诚信等级结果提供依据。

    公务员“失信”如何惩戒?

    在各地有关建设公务员诚信档案的文件中,一些地区对公务员“失信”的惩戒列出具体措施。

    河北省要求,加大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政府和部门,上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要求其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依规取消其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并对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此外,河北还要求,对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提拔干部或者干部奖惩时,公务员的“信用”如何将作为重要依据?湖北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中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甘肃省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定,加大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在监督措施中提出“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专家观点

    诚信档案应发动社会力量 引入公众监督

    对于诚信档案的内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建议,针对公务员群体的诚信档案,应该以问题导向,有所聚焦,逐条明确。“诚信档案应该记录什么内容,什么行为算是公务员的失信,这些都不能表述模糊,要准确阐明。此外,诚信档案的内容不易泛化,要有的放矢,强化针对性,这样才能可操作、可执行、可追究。”

    汪玉凯说,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更为重要的是透明度,对失信行为的评价监督不应只停留在内部核查,要发动社会力量,引入公众监督。(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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