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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03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辽宁工会:活力建设实行“抽查制”“回头看”

 

    近日,辽宁省营口市总工会5名领导分别带队,对已经选树的工会活力建设典型进行地毯式检查。此举是为了让典型单位永葆先进、激励先进“以点带面”,对工会活力建设典型实行“抽查制”和“回头看”。

    据了解,辽宁省总工会开展的工会活力建设始于2015年,主要工作为“3+X”。“3”即工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工资集体协商,“X”是基层工会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其他工作。按照要求,每个县区每年选树5个典型,上报省总工会;当年抽查、检查达标,由省总给每个典型单位拨付2万元工作经费。3年来,辽宁工会选树的活力建设典型已达2166个。为使选树工作做真做实,每年11月,辽宁省总工会分成5个组,在省总机关随机确定抽查单位、密封材料,到各市抽查时当场开封,然后通过座谈、问卷、满意率调查等方式,对被抽查单位3项主要工作进行检查,根据考核结果有奖有惩。(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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