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2017年,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每年12月的第一周(12月1日—7日)作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省安监局日前通报,12月1日起,广东省、市、区三级联动开展2017年首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此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结合宣贯《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修正)》展开。聚焦我省在全国率先将有关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制度的政策在法规层面加以确定的新经验,向企业和社会公众传播了广东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执行力度和信心。
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期间,我省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在广州市天河区繁华商业路段设立了86个LED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宣传片,利用各种平台,全面传播安全生产和涉及民生的各项重要信息。
深圳市福田区还模拟生活中常见的危险场景、事故隐患,让年轻人亲自参与火灾逃生、触电急救、心肺复苏急救等,使参与者身临其境,把安全知识转变成扎实的自我防护技能。佛山市在“佛山安监”微信公众号开展了“百万市民读安法”微信语音活动。短短5天,共18.9618万人次踊跃参与活动。(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