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劳动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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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一制衣厂 以物抵债 清偿9名工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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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01月10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庭灵活执行措施
东莞一制衣厂 以物抵债 清偿9名工人工资

作者:全媒体记者王艳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黄彩华 许腾)东莞沙田镇一家制衣厂因欠下工人工资,被法院查封了一批衣服和机器。由于进行司法拍卖需要一定时间,劳资双方也担心拍卖价不高,请求协商自行处理。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灵活执行措施,依法让厂方将衣服和机器以物抵债,交给工人处理,顺利化解这起劳资纠纷。工人们及时在2018年元旦前实现了债权,房东亦可将厂房尽快出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2017年10月,沙田镇某制衣厂因经营不善停止经营,部分工人工资尚未支付。其中5名工人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支付工资待遇10万多元。

    2017年11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沙田法庭的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制衣厂的机器设备及一批衣服。此时,该厂已停止经营,无其他财产可支付工人工资。根据执行案件的一般程序,案涉财产依法应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将拍卖所得款项支付工人工资。但年关将近,评估、拍卖的手续依法都需要一定时间。工人们来到法庭,表示想尽快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且厂里的财产机器不多,主要为成品衣服,工人们也担心难以拍卖出高价,厂方亦希望法院不要拍卖。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涉财产可以不经评估拍卖,由被执行人将财产交付申请执行人来抵偿债务。由于该厂并无因其他债务被另案查封,执行法官遂当机立断,依法灵活执行措施。厂方还提出,该厂还有另外4名被欠薪工人没有申请劳动仲裁,希望一并处理。细心负责的执行法官遂通知其他4名工人前来法庭一并处理。

    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9名工人和制衣厂负责人达成执行和解,工人们申请法院解除查封。厂方将厂里的机器和衣服成品交付给9名工人,以物抵债,用以清偿欠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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