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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跑路’了,‘跑腿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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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态下劳动用工问题引代表委员关注
“公司‘跑路’了,‘跑腿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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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工网消息 “我们应该在肯定新业态的前提下,关注新业态在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在谈到去年有共享单车企业倒闭后出现欠薪现象时,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学恩代表如是说。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新业态下的劳动用工问题引起很多代表委员共同关注。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外包用工、临时用工、碎片化用工等用工方式也随之出现,从而产生了不少劳动纠纷案件。由于新经济企业生存周期短、淘汰率高、资产少,欠薪隐患多,“与传统案件相比,这些新型纠纷的处理难度更大”。在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代表们这样表示。

    作为连续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三箭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油漆粉刷工陈雪萍代表履职的这几年中,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找她帮忙讨薪。其中,就有不少新用工方式下被欠薪的求助者。

    以近年来新兴的“跑腿经济”为例,随着代送鲜花、代排队挂号、代取文件等代跑腿服务越来越受消费者的青睐,问题也开始产生。因为门槛低、流动性大,一些跑腿公司是“皮包”公司,有的今天开门,明天就停业。

    “公司‘跑路’了,‘跑腿哥’咋办?”陈雪萍代表说,“跑腿公司作为连接消费者和‘跑腿哥’的平台,毫无疑问应该承担起责任。对于‘跑腿哥’来说,雇主一直在变,但他只认这个平台。”

    让陈雪萍代表更加关注的是,一些用人单位站在新业态的“风口”上,以互联网平台为借口,规避劳动法律义务。“有没有一些‘互联网+’平台没为劳动者开辟缴存社保的通道的情况?如果劳动者没有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劳动者权益就可能得不到保护。”陈雪萍代表说。

    陈雪萍代表认为,新业态要发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也不能变。

    蔡学恩代表说:“虽然新业态欠薪是少数,也不能将欠薪直接归责于新业态,但可以通过这些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让新业态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完善治理。”

    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代表表示,在新业态下,有关劳动者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了。“未来各方应持续加强对适用于新经济保障制度的研究,针对新就业形态的特征,制定适用于平台型就业的相关政策,探索出一条鼓励创新创业、符合新就业形态发展的监管新路子。”

    “对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尤其是传统行业互联网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要客观全面综合分析,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新业态下劳动用工问题同样也需要结合行业、监管、法律等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蔡学恩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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