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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案例起底保险中的“小算盘”
2018年03月14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个案例起底保险中的“小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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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险和寿险是消费者最常购买的险种。然而,保险公司的保单条款里藏着的猫腻太多,不认真阅读条款和细致询问保险代理人,很容易吃亏。下面的三个案例让读者了解保险公司在这两种险中打的一些“小算盘”。

 

阅读网页条款即为 保险公司履行告知义务?

 2014年5月肇庆的孔先生通过一信用合作联社购买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肇庆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险肇庆公司”)的随行天下自助激活保险卡,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额为10万元,孔先生支付了保费100元并以自己为被保险人通过网络激活了该卡,有效期为一年。

    2015年1月10日,孔先生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且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后驶出路外翻车,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孔先生家属向太平洋保险肇庆公司申请理赔。太平洋保险肇庆公司认为孔先生的行为在免责条款内,拒绝理赔。孔先生的家属认为,太平洋保险肇庆公司通过信用合作联社向用户销售,以网络、电话等手段履行说明告知义务存在漏洞,双方因而产生争议并打起官司。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最终判定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义务,判决孔先生家属败诉。

    提醒:

    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官网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产品宣传藏“忽悠”,有的保险公司为片面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存在保险产品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保险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

    发生意外伤害即可获赔意外险赔付?

    刘先生是一家电器维修部的空调安装工。2014年,他通过公司购买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珠海公司”)50万元保额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当年7月,刘先生在为广西师大雁山校区安装空调时意外坠落身亡。家属与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后,公司负责人梁某向人寿珠海公司提出保险理赔。但人寿珠海公司认为,刘先生在安装空调时未按行业作业规范和安全规定作业导致坠楼死亡,故应按保险单的特别约定向梁某赔付投保额的70%。而梁某要求全额赔付,于是上诉法院,双方将官司打到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中,人寿珠海分公司辨称,保险保障的是意外事故,而刘先生的事故发生更多的是由于其疏忽大意、违规操作所引发的“人祸”,如果将此类风险全部由保险公司来承担,那么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罔顾职工安全的企业将完全不用承担社会责任。2015年8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人寿珠海公司未能提出有效证据证明“人祸”,判保险公司败诉。

    提醒:保险合同条款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显得较为专业晦涩,因理解不一致引发的责任认定等问题屡见不鲜。购买意外险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不太理解、释义模糊的概念要及时咨询。

    业内人士表示,人身意外险分为意外伤害险和意外医疗险两种,前者作为给付型主险,包含了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等保险责任,后者则是对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约定限额的赔付,通常在保险合同中以报销型附加险形式出现。传统意外险通常会设定一些免责条款,诸如猝死、自杀、溺水、恐袭、妊娠、手术等意外均不在意外险的承保范围之内。

    一些保险公司只承担交通意外身故及全残责任,并不赔付伤残和意外医疗,既使合同中连带一般综合意外责任,保额也低得可怜。保险公司抓住全残和伤残一字之差,赔付结果千差万别。还有些保险条款要求投保人必须在意外中死亡,才可能获得全额赔付,如果还活着,不仅全残赔不了,住院伤残也不赔。

    熟人介绍参保有“陷阱”

    2014年3月,广州杨先生在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广东公司”)代理人刘某多次上门推荐后,为儿子投保了保额30万元的太平福利健康终身寿险,缴费年限20年。2015年8月,杨先生的儿子因病去世,杨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但太平人寿广东公司称杨先生儿子在投保前已经确诊患病,杨先生隐瞒儿子病情病史,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绝理赔。杨先生则称保险公司代理人刘某与自己是邻居,对自家情况非常熟悉,且曾前往医院看望儿子了解其情况,投保时没有解释也没有说明就直接让自己签字。

    双方因争议闹上法庭,杨先生提交了保险公司代理人刘某的调查笔录证明,但太平人寿广东公司称刘某的调查笔录明显与保险公司代理人责任和义务冲突,且做笔录时已被辞退,怀疑其真实性。太平人寿广东公司还提出,杨先生在投保后和儿子死亡后,在保险公司健康调查时两次否认了儿子就医记录和病史。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明确、详细告知“投保人及被保险人需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及不如实告知的相应后果”的义务,被保险人应对其行为后果有所预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17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杨先生败诉。

    提醒:

    某保险公司代理人蒋利民表示,保险行业中普遍存杀熟现象,保险代理人自身专业水平有限,又因为公司销售任务高压,为了完成销售任务或是赚取丰厚佣金,急于促成销售,返佣、送礼、误导、欺瞒等情况就很难避免。

    曾有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些保险代理人为了顺利通过保单审核,诱导客户否认病史,而保险公司不要求投保前体检,关键的原因是很多疾病体检根本查不出来,如果体检未查出有病,将来投保人患病,保险公司拒赔就没有理由。“如实告知”为前提条件,以一纸格式合同则把责任和风险完全转到了投保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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