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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试行“职工高等学历提升计划补助管理制度”
优秀职工报读可享全额学费补助

作者:全媒体记者马大为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马大为 通讯员罗俊斌)日前,中山市总工会制定《中山市总工会职工高等学历提升计划补助管理制度(试行)》,明确了对在职完成大专或本科学历教育,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职工提供部分或全额学费补助的相关规定,鼓励更多的职工特别是新时期产业工人提升学历水平。

    据介绍,中山市总工会今年计划对通过参加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取得非全日制大专或本科学历证书(证书日期为2017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在中山连续工作满12个月,且满足相关条件的在职职工进行补助,每人可一次性申领1500元,全市共有2000个名额。

    同时,今年还面向中山市全国、省、市级劳模先进(工匠、好员工)、村(社区)工联会和两新组织工会干部(主席、委员)、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义工以及经市总工会确认的优秀职工开设优秀职工高等学历提升班,设大专和本科,每个班各招30人。成功报读的优秀职工,市总工会将提供全额学费补助,支持职工在职完成大专、本科学历课程学习。

    另外,市总工会还鼓励各镇区、各单位相应配套学费补助,职工可花费更少的资金,在职完成大专、本科的学习。目前,高等学历提升计划已启动,有意向的职工可联系所在企业(单位)工会或镇区工委会,亦可登陆中山市总工会网站、关注新浪微博@中山工会、微信公众号“中山工人在线”、“中山职工微讲堂”了解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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