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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加强监测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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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文要求:
及时发布就业信息 加强监测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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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工人日报消息 我国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要求,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进一步加强信息监测和预警工作,并围绕国家和本地区人才发展战略需求,制定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导人才资源合理流动。

    《通知》指出,《条例》是做好新时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各级人社部门要强化政府培育人力资源市场职责,不断健全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服务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要进一步提升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水平,落实相关免费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化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要大力发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做大做强。

    《通知》强调,各级人社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过程中,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大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深化人力资源市场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采取有效方式,减轻服务机构负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要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市场主体权益。要健全完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促进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要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要切实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确保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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