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消息,10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送了第二批共30条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据人社部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对这些拖欠工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责令改正。
据悉,该批名单包括25家用人单位和5个自然人。其中,包括我省1家用人单位和1个自然人,分别是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认定的“东莞市合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拖欠62名劳动者2017年12月、2018年1月份工资76万元”和由广州市海珠区人社局认定的“胡义斌经营无证照制衣厂,拖欠25名劳动者工资21.6万元”。
这些违法失信主体在用工过程中都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等情形,严重侵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这些单位及相关人员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
(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