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王女士今年年初入职大连一家公司,试用期内发现自己怀孕,王女士主动告知公司领导,并表示“产假期间也能继续工作”。让她没想到的是,领导得知后表示要辞退她,并多开了200多元工资作为补偿。当地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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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冠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