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佛山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起草了《佛山市“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办法提出,将设立“智能制造、本质安全”示范企业奖补资金,用于对全市运行先进技术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有效管理手段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等企业予以奖补,最高可达100万元。
申报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几个条件,企业应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证书或具有其他安全生产相类似的证书;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演练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依法依规得到有效落实,申报之日止一年内无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记录;企业购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设备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全部或部分实施改造;企业本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应不属于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对象,同时也不属于国、省和市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奖励资金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采取事后奖补的方式,按照竞争性分配原则,择优给予奖补。(马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