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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新业态产业工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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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负责人解读《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④
依法维护新业态产业工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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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佛山市总在苏宁三水物流中心举办快递员集中入会仪式霍嘉琪/摄

    畅通产业工人发展通道

    问:互联网时代,我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有哪些互联网元素?

    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互联网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深度融合,是《改革实施方案》一个富有时代气息的特点。主要有3个举措:一是创新网络载体。建立健全产业工人队伍基础数据库,积极推进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加强网上思想引领、技术交流、创新成果展示、文化建设等,举办多行业、多工种网上练兵活动。二是打造网络学习平台。探索“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建设广东产业工人教育培训网站,开发职业(工种)培训课件,构建远程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三是推行“互联网+”普惠性服务。建设网上“职工之家”,畅通产业工人诉求表达渠道,实现网上维权帮扶、提供公共服务。聚焦困难帮扶、互助保障、法律援助、素质提升、文化健康等服务项目,打造“互联网+”普惠性服务体系。

    依法维护新业态产业工人权益

    问:改革举措的落实方面有何保障措施?

    答:《改革实施方案》专门就强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支撑保障提出6项举措:一是加强有关法治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企业民主管理、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对新业态下劳动用工关系的认定、管理和规范,依法维护新业态产业工人的权益;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诉调、调裁衔接机制。二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加大就业专项资金对职业培训补贴的支持力度;实施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制定适合产业发展需要的培训补贴目录及补贴标准;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工作经费预算,采用直补个人与补助培训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相结合的方式,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三是建立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落实职业教育经费保障;督促企业依法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允许企业培训费用列入成本并按规定在税前扣除;落实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民办职业。四是完善产业工人劳动经济权益保障机制。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完善工资平等协商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术工人薪酬水平,促进高技能人才薪酬水平合理增长,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维护产业工人社会保险权益,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加强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五是深化理论政策研究。定期开展产业工人队伍状况调查,对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和发展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六是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氛围。加大对产业工人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

    问:如何推动《改革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

    答:强有力的组织实施是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得以落地见效的重要保证。《改革实施方案》从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构建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贯彻落实协调机制,由省总工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形成整体合力。二是有力有序推进改革。着力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骨干企业中推进改革,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针对各地区各产业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探索总结经验。三是做好改革宣传工作。营造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四是加强对改革实施的监督。建立推进改革情况的监督和信息反馈制度,开展改革情况绩效评估。(全文完 撰文:李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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