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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找零四舍五入被诉 或违反公平交易法
3上一篇 2019年05月15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超市找零四舍五入被诉 或违反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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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西安男子肖绵明因在超市购物被少找4分钱零钱,将超市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已立案。

    据了解,目前超市已经取消分币四舍五入,消费者购物的分币零头将全部抹去。调查发现,由于市面分币流通较少,部分超市仍然存在分币四舍五入的情况。对此有律师认为,超市少找零的行为违反公平交易的法律规定,应当补足差价。

    事件

    少找4分钱超市被消费者起诉

    2月2日,西安市民肖绵明在永辉超市(西安纺渭路店)购买了54.76元的商品,肖绵明付给收银员55元现金,收到2角找零。肖绵明有保留购物小票的习惯,回家后他发现,永辉超市少给他找零4分钱。

    肖绵明随后致电永辉超市客服,对方表示,“分分钱”四舍五入是商家规定,消费者可以保留小票,攒到整数后到超市兑换。记者在肖绵明保存的购物小票上看到,小票下方写有“凭小票当月内到服务台积零换整”。

    肖绵明不认可永辉的处理方式,他认为四舍五入是超市的霸王条款,多收的4分钱所有权归消费者也就是他本人所有。至于商家提到的“积零换整”,肖绵明认为这是超市单方面的告示,不合理且不合法,而且这一行为变相限制了消费者去其他超市消费的自由。肖绵明说,哪怕是一分钱,也是消费者应得权利。随后,肖绵明一纸诉状,将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在起诉状中,肖绵明认为永辉超市非法获取自己的0.04元钱,要求永辉超市一次性归还,并承担本案诉讼费。2月28日,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就肖绵明起诉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一案立案。

    律师

    或违反公平交易法

    针对部分超市四舍五入少找零一事,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超市少找零的行为已经违反公平交易的法律规定,应当补足差价。

    针对超市回应称可以积零换整,并且以张贴告示形式告知消费者的行为,周浩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所以,超市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不找零,否则,张贴告示或者通知的方式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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