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劳动 上一版  下一版
劳动合同到期无故不续签备料工致电求助
老牌企业结业 近百员工补偿起争议
超市店长 店内猝死一案 有了终审判决
老员工虚假报价被解雇 法院:企业合法!
下一篇4 2019年07月17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劳动合同到期无故不续签备料工致电求助
处理结果:当地工会介入调解,当事职工拿到近2万元补偿金
作者:全媒体记者兰兵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兰兵)在惠州打工的陈留(化名)因劳动合同到期被单位辞退,求助12351广东职工热线。最终,在当地工会的介入下,他和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获得经济补偿。

    2017年,陈留入职惠州市惠东美新公司,任备料工。2019年3月,他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但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陈留说,他在公司工作了近两年半,一直没有犯过大错,公司不能这么无理由辞退他。

    劳动合同到期后,惠东美新公司继续留用了陈留两个月,但没有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为此,陈留以为公司不会解雇他,于是继续工作。

    然而,5月份,公司有关领导找到他,表示愿意对其进行适当补偿后,双方协议终止劳动合同。陈留表示不认同,双方不欢而散。于是,他决定维权。之后,他拨通了12351广东职工热线电话。

    12351广东职工热线接到陈留的情况反映后,及时联系了惠东美新公司所在地园区工联会。园区工联会立即组织人员到惠东美新公司进行核查,了解到目前该公司已成立工会,也配备工会班子,正在办理工会法人证书。之后,该公司愿意补偿陈留2个半月工资和1个月的代通知金,共计19509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日前,陈留拿到了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并与惠东美新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他对于工会的介入结果表达了感谢。

 
下一篇4  
 
   
   
   

南方工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