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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建立 和谐劳动关系“红名单”
3上一篇 2019年08月1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将建立 和谐劳动关系“红名单”
明确和谐劳动关系评价的基础性指标、提升性指标及区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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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北京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企联、市工商联召开北京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会,研究确定了构建北京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五项行动计划、17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和谐劳动关系评价的基础性指标、提升性指标以及区域指标。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还将纳入该市社会信用体系“红名单”,并享受相关激励政策。

    据悉,“五项行动计划”包括组织提升行动、用工规范行动、风险防控行动、权益保障行动、激励引领行动。

    ——组织提升行动。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今年底前建立区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推进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向基层下沉,创新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模式,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微循环工程;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调解”试点,实现街乡调解组织全覆盖;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基层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调劳动关系基层队伍。

    ——用工规范行动。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探索新业态用工服务指导模式,落实促进快递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相关工作部署,研究起草促进快递业规范发展、加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增强集体协商实效。

    ——风险防控行动。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重点关注新业态用工、规模性裁员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及疏解搬迁企业劳动关系处理等舆情社情;强化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和信息通报;及时妥善处置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权益保障行动。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全流程管理、全环节管控、全周期联动”管理新模式;切实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激励引领行动。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将纳入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红名单”,在享受人力社保相关优惠政策和服务绿色通道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作为企业代表参评劳动模范和优秀企业家的重要参考依据。

    按照会议研究制定的《北京特色和谐劳动关系评价指标体系》,符合北京实际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即“红名单”标准,包括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争议调处、工资福利、职业技能培训、劳动者权益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环境等多个方面。

    (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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