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黄彩华 胡植彬)东莞市长安镇某工业园楼上楼下两家公司因供货模具的货款和质量问题对簿公堂,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的法官两次到车间做调解工作,终于促成双方谈妥解决方案。两家公司均“点赞”法官的调解工作。
模具交易起纠纷
楼上楼下两公司闹官司
李老板在东莞市长安镇某工业园开了一家模具和注塑公司,楼上孙老板的公司收了李老板的模具,因模具问题不肯付款。2019年4月,李老板一纸诉状,将孙老板的公司起诉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要求支付货款5万多元。
对此,孙老板说,本来模具是应客户的要求定做的,可以一次生产8个产品,现在机器用了李老板供应的模具后只能生产4个产品,客户拒绝下订单,于是就没有按约定付货款。孙老板一怒之下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李老板的公司修好模具,否则退回定金。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组的胡法官接到该案后,李老板和孙老板未到庭。双方律师围绕模具的质量问题,展开激烈争辩。
考虑到双方公司的负责人都没有到庭,未能充分了解纠纷的关键细节,法官建议通过现场勘验了解争议模具的情况。
法官两次亲到车间
现场促成解决方案
2019年6月6日,开庭一周后,法官与助理来到工业园。法官发现,原来两家公司就是楼上楼下办公,而且同一个大门出入。
由于双方准备不够充分,法官未能通过现场操作深入了解模具和产品,但法官了解到双方都不是想故意为难对方,只是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法官建议,双方根据自己的专业认识,提出解决方案。孙老板称,如果李老板找到机器能生产出8个同样的产品,产品没有明显瑕疵,他愿意付尾款。李老板对自己的模具很有信心,当场就答应了。
一周后,三方再次约到李老板的工厂现场查看,机器制作的产品色泽和光滑度与样品不一致,这是为了让模具产出同样产品而减低了加工热度。
双方再次陷入僵局。孙老板提出,可将模具拆解为两个,同时使用两台机器产出8个相同产品,但会增加拆解费用。李老板赞成这做法,并在尾款中扣除该费用。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