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陈严)近日,茂名信宜市10名女工从信宜市人民法院的法官手中领到被拖欠一年多的工资,她们纷纷争着向法官道谢。
苏某等10名女工均系信宜市北界镇村民,自2014年开始至2017年在黄某开办的皮具加工店工作。自2017年9月起,黄某因经营不善,在向苏某等10人结算部分工资后,就拒绝支付其余工资,拖欠苏某等10人的工资共30087.5元。
苏某等10人提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下,黄某向苏某等10人出具了30087.5元的工资欠条,并约定了支付期限。但是,黄某未按约定支付工资,苏某等10人遂将其起诉至信宜市人民法院。
法院对该案经审理后,认为苏某等10名农民工受雇于黄某,接受其安排的工作,并与其约定了劳动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标准,双方成立了劳务合同法律关系。黄某欠苏某等十名工人的劳务工资有欠条为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予支付。后经法院调解,黄某向苏某等10人承诺:将分三期支付工人上述的拖欠工资,并在2019年2月21日前将工资支付完毕。但黄某在支付完前两期的款项后,就不再支付了。苏某等10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信宜市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姜保及时向被执行人黄某发出了执行通知,并为其释法辨理,使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导致的后果。在强大的司法威慑下,被执行人同意全力筹款履行义务。法官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让双方就支付数额和支付时间进行了多次商议。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于8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尚欠的工资2.5万元给苏某等10名申请执行人。执行和解后,被执行人黄某主动履行完毕。同时,执行法官及时地将执行款发放给了申请执行人。至此,10名女工如愿以偿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