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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共同育儿假”入法 夫妻各10天
3上一篇 2019年10月09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夏:“共同育儿假”入法 夫妻各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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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周文盈介绍,此规定旨在倡导夫妻共同育儿的社会理念,培育良好的家庭风尚,促进妇女权益保护和3岁以下婴幼儿的健康成长。“按照宁夏之前的规定,女职工的配偶在女性产假期间依法享有25天护理假,此次新条例又为夫妻双方增加了10天共同育儿假,这在国内尚属首创。”周文盈说。

    此外,为进一步减轻家庭育儿负担,条例还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0至3周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规定女职工比例较高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为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提供便利。

    据了解,此条例是宁夏首部省级制定颁布的全面系统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马丽娟)

   

媒体热评

夫妻共同育儿假,关键在激发企业执行动力

    “共同育儿假”的概念不算新鲜。去年6月实施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就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在女方产假期间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但宁夏明显更进一步。一是,放假时长和对象,从江苏的男方“不少于5天”,扩大到“夫妻双方各十天”;二是放假范围,从江苏的“产假期间”,上升到“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的每年”。其做法跳出了传统产假范畴,确具首创意义。

    但众所周知,假期多寡,直接对应企业用工成本,如果只是限于“政策请客,用人单位买单”,并不利于激发企业的执行动力。此前,尽管多省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然而“不知道、不敢请、请不了”的现象非常突出。这背后主要还是企业、政府、职工在放假成本方面未能形成合理的分担机制。

    真正让“共同育儿假”落地,首先要构建一套公平合理的假期成本分担机制,在优化企业对生育成本的分担上,迈出实质性的一步。这既包括借鉴国外的一些经验做法,从法律上给出更为详实的规定;也包括为企业搭配减税减负政策等。

    当然,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响应、主动落实,毕竟,鼓励生育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从短期看,会增加用人成本,但长远看却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

    换言之,构建一套公平合理的假期成本分担机制,创造一个社会各方都积极参与的社会生育氛围,才能真正让包括共同育儿假在内的生育配套政策执行获得更为坚实的基础。

    (新京报任然)

    

“育儿假”如何“从鼓励到实至”

    无论是今年4月国办出台的“指导意见”,还是去年6月江苏实施的“保障条例”,再到今年11月宁夏即将实施的“保障条例”,在育儿假方面,都使用了“鼓励”这个词。为什么是“鼓励”,而不是“要求”?显然,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面临挑战,是一个因素。另一方面,二孩政策落地,公众权益意识增强,有关诉求必须得到重视。所以,“鼓励”作为引导,体现出政策趋向。但也要指出,政府不光要出台政策,自身也要有积极作为。

    具体来说,劳动权益与社会保障、企业待遇与政策托底、单位福利与公共补贴,并非各行其是,而是协同合力的关系。对地方政府而言,鼓励社会企业做某件事,自身也要拿出具体的配套措施,释放看得见的政策红利。这既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又是身先率人的体现。管理者做好分内之事,也会瓦解某些试图消解政策善意、打私利算盘者的诡辩,将给用人单位以现实敦促,有效加添群众的获得感。努力确保公共政策落地、成长、结果,方能体现政策的有效性,不断巩固管理的公信力。    (人民网蒋萌)

    

网友热议

    @云落初念:希望全国推行。

    @关键词儿RS:这样挺好的,孩子本来就是两个人的,应该都要育儿。

    @张涵梓:这样做可以缓解职场男女歧视。

    @顺风王祖贤:挺好的,丧偶式育儿太可怕,现在孩子表面正常,内心不知道多孤独。

    @Taryloron:想法是好的,不知道真正的实施起来会有多少人不愿意放假的。

    @今日宝藏:领导:很好,十天足够让他们知道,还是努力工作更轻松。

    @可乐不加冰:比起照顾二三岁的孩子,我更愿意上班。

    @牛皮唐糖糖:你以为给男人放假,他就会带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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