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版:职场 上一版
无标题
这样扣工资,小心摊上事!
3上一篇 2019年11月20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人单位:
这样扣工资,小心摊上事!

作者:
 

    上班迟到,扣!请假休假,扣!生病住院,扣!业绩不达标,扣!上厕所超时,扣!月薪5000元,到手3000元。看着工资单上各式各样的扣钱理由和银行卡里所剩无几的余额,不少人都会抓狂。

    工资是劳动成果的体现,扣工资也需按法律流程,不可说扣就扣。作为职场人的你,是否清楚在什么情况下扣工资是合理的?又有哪些情况是违法的?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以下情况,扣除工资属违法

    违法性扣除

    指违反《劳动法》在内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劳动者工资予以扣除的情况。其中,《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例如,我国法律规定了法定带薪休假制度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例如行使选举权、出席人民代表大会、担任证人或者人民陪审员等)的权利,在此期间,单位以劳动者未参与劳动为由扣除劳动者工资属于违法性扣除。

    强制性扣除

    有些单位以各种捐款的形式对劳动者工资进行部分扣除,也就是所谓的“逼捐”现象。

    这类工资克扣虽然打着慈善的外衣,但违反了捐款自愿和劳动者工资自己支配的权利,属于非法克扣工资。

    惩罚性扣除

    有些单位以劳动者“违约”或者“不遵守劳动纪律”为由,进行惩罚式工资扣除。一般来说,劳动工资发放要遵循“工作量相适宜”原则,即单位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应与劳动者“缺席”劳动所带来的损失直接联系。

    比如,迟到扣工资时,除了要符合单位的规章制度外,还要与劳动者迟到所产生的直接延误量相适宜。

    道德式扣除

    有些单位会因劳动者的道德瑕疵而扣工资。如劳动者疑似“出轨”,应其配偶要求进行克扣工资等情况。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单位可以代扣,而道德式代扣没有依据。

    以下情况,扣除工资属合法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应赔偿可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摘编自劳动午报)

    ●这些钱,扣工资时请绕道

    1.关于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2.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3.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4.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5.出差伙食补助、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7.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8.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3上一篇  
 
   
   
   

南方工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