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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瓷碗! 一楼住户告33户邻居
3上一篇 2019年11月20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降瓷碗! 一楼住户告33户邻居
法官调解,邻里结案不结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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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不断向上生长,有关高空抛物、坠物致人伤亡的消息屡见不鲜,成了“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11月13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多方调查取证,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成功调解了一起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碗从天降无人认 楼上邻居均存疑

    7月29日上午10点,在杭州萧山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层抛掷碗盆砸坏1楼玻璃棚顶的事情。尽管未造成人员伤亡,但1楼住户老张受到的惊吓不小,平复情绪后,他便将楼上的33户邻居都诉至萧山区人民法院。

    “这不是楼上第一次往下抛东西了。今年5月,就有人丢饮料瓶下来,砸裂了一块玻璃,现在裂痕还在。”据老张介绍,他所在这幢居民楼有18层高,1楼住户每家都有一间玻璃阳光房,楼上丢弃的烟头、废纸团、易拉罐等物品常落在棚顶上。

    事件发生后,老张查看了小区监控。从监控中看到一个青花瓷碗掉下来,砸到玻璃棚顶后,碎片迅速高高弹起,落到棚顶四处。这一砸直接砸裂了5块玻璃。据估计,这只碗直径约16厘米。

    “每次有东西抛下来我都去业主群里问,可是大家的反应不咸不淡。往日里顾念着邻里和睦不计较,但现在越来越过分了,5块玻璃换下来要花5000多块钱。”老张照常先在业主微信群里询问,在无人承认的情况下,8月1日,他向萧山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抛物者主动现身 法官:结案不结仇

    “非常理解1楼业主的心情,为了邻居间和睦,我建议大家出钱安装摄像头,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一楼业主,我发誓绝对不是我家扔的,我们家没有青花瓷碗。”

    一听说老张动了真格,业主微信群里炸开了锅。业主排队发起了誓,以自己人格担保求清白,还有的业主绘制了抛物线排除自家嫌疑……大多数人都希望私下解决,不愿意将邻里问题搬上法庭。

    “高层住户抛掷物品的随意性大,违法成本低,很难被抓现行。一般会以大家平摊费用的方式解决问题。”法官认为,这类纠纷关乎邻里和睦,以调解方式结案是最不伤和气的办法。

    通过引导业主自主举证、法院走访调查等方式,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一步步缩小怀疑范围。终于,迫于法院办案压力和自身愧疚感,家住5楼的小刘站了出来。“案发那天,家里老人给小孩子在阳台水池洗手,不慎将放置在阳台上的瓷碗碰落到一楼。”小刘称自己不是有意隐瞒的,他10月份才加入业主微信群,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询问了自家老人才了解此事。

    结案不结仇。在法官的调解下,小刘与老张达成和解。小刘同意向老张及该幢所有收到法院传票的业主朋友进行公开致歉,并就老张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赔偿。

    法官说法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其中明确要尽量限缩“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范围,减轻当事人诉累。本案中,原告诉至法院时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故将楼上的邻居们全部列为被告。案件的主要难点亦在于责任人的确定。

    开庭前,法官联系物业部门积极组织相关业主进行协商,并引导相关业主提供上班记录等客观证据作为非可能侵权人的证明,不断缩小怀疑范围,最终促使具体侵权人“站”出来达成和解。

    目前,杭州已有部分小区针对高空抛物问题专门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值得效仿。一方面,可以在此类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确定具体责任人;另一方面,也可以对高空抛物人群起到威慑作用,使社区整体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摘编自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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