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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7.4秒就有人被家暴 她们的故事只是冰山一角
2019年12月0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每7.4秒就有人被家暴 她们的故事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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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暴问题又一次引发全球热议。

    在中国,两天时间内,一位网红博主自曝一年内遭5次家暴,一位男明星第二次被曝家暴,引发网民沸腾。

    电梯拖行、踩踏面部,在第20个“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这天,知名仿妆博主宇芽公开了自己遭遇家暴的经历。仅是电梯中的监控录像画面就让人触目惊心,我们无法想象在这背后,宇芽经历了什么……

    宇芽的事大家还没有消化完,之前就有家暴史的明星蒋劲夫又爆出了家暴。

    这次家暴的对象是他公开恋情才4个月不到的乌拉圭籍新女友Julieta,不是上次被他打的日本女友中浦悠花。女方控诉称:“蒋劲夫是个暴力狂,经常对我大喊大叫、殴打我、掐我脖子、踹我肚子,造成我手脚多处淤青,甚至两度威胁要杀死我,有一次还开车扬言要跟我同归于尽。”

    据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在中国,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殴打。全国2.7亿个家庭中,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被媒体曝出的这些家暴案例,只是冰山一角,但已经足够触目惊心。

    

“感觉我就是他的一个私有物品”

    “我害怕下班回家,每天小心翼翼,不知道哪句话就触怒了他,直接被扇巴掌、掐脖子……”

    “仿佛做了一个噩梦。”在北京某医院上班的章玲,提起自己的闪婚经历仍心有余悸。“他一直盯着你,不让外出,不让看手机,不能发信息聊天,甚至不能跟父母通电话。只能待在十来平米的阁楼房间里,跟坐牢一样,不能离开他的视线。感觉我就是他的一个私有物品。”

    章玲从没见过母亲,父亲在汶川地震那年病逝,2012年专科毕业后她来到北京工作。

    2016年年底,章玲相亲认识了前夫。2017年3月,相识仅3个多月,没有钻戒,没有婚礼,甚至双方家人没见过面,只是领了个证,章玲就搬去了男方家住。

    那是一座位于房山的小户型复式,公婆住楼下,章玲和前夫住在十来平米的阁楼里。婚后两个月,因炒菜没开油烟机,她和前夫发生争执。前夫冲过来将其推倒在地,掐住她的脖子,后被公公赶来拉开,这是婚后第一次家暴。

    初相识时,章玲的前夫没有工作。婚后,他也整日在家,无所事事。在街道办工作的婆婆曾给他找了份协警工作,后因打伤同事,赔偿一两万后,丢掉了工作。

    无业在家,章玲前夫将所有目光聚集在了她身上。“摔坏了我4部手机,查看我的聊天信息、通话记录,上班时间也来我单位,坐那一直盯着我干活。”章玲回忆。婚前一百多斤、乐观开朗的她,婚后体重直线下降,变得沉默寡言,下班更是不敢回家,同事都说她“文静了”。

    2017年6月,章玲怀孕了,前夫因为怀疑孩子不是他的,直接击打章玲肚子……孩子没能保住。出院后,章玲独自搬出去居住,回老家休养了1个多月。但经不住前夫的“软磨硬泡”,忏悔发誓,以及家人的劝说,章玲再次回到了前夫家。

    妥协并没有换来改变。忍无可忍的章玲,决心彻底离开这个家。当她回家拿东西时候,前夫一手拿刀,一手举起铁锤敲打章玲头部……

    2017年底,章玲起诉离婚。持续不到一年的婚姻以离婚、5000元赔偿收尾。赔偿金前夫拒不支付。

    

离婚后被前夫咬掉鼻子

    数不清经历了多少次争吵和冷战。2016年2月15日,章晓云与前夫胥某因家暴离婚。

    考虑到孩子,离婚后她仍和胥某住在一起。“孩子是我的软肋。”章晓云说:“如果我带着孩子去外面租房子住,以他的性格,我们也过得不安宁。”

    离婚后压抑的同居生活一直持续到2016年6月,章晓云给孩子留下2000元生活费,独自前往北京、上海等地寻找工作。

    离家后,胥某给她打电话,让她再给自己一次机会,承诺不会再打她了。她把胥某的电话号码拉进黑名单,胥某就用微信找她,微信也拉黑后,胥某用大女儿的微信,让两个女儿和3岁的儿子轮流在微信语音里骂她,章晓云只好把女儿的微信拉黑。胥某不甘心,四处打听章晓云的下落,听说她在江苏南通打工,胥某就拉着大女儿去南通“找妈妈”,大女儿胸前悬挂一张牌子,跪在南通闹市。

    这几张照片被胥某发在女儿的朋友圈和六年级的同学群里,章晓云在网上看到女儿的照片,心痛不已,她拨通了胥某的电话……

    2016年7月8日那天,章晓云回到重庆,到前夫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参加“家庭会议”,为了保护女儿的安全,章晓云的父母也参加了会议。

    为了防止意外发生,家人把家里所有的利器都收了起来,还找了胥某的堂弟堂妹保护章晓云,当前夫胥某再一次下跪,要求章晓云回家的时候,她严词拒绝了。

    突然,坐在椅子上的胥某迅速站起,越过茶几,抱住章晓云,咬掉了她的鼻子。两家十几个亲戚就在现场。

    章晓云被送到重庆西南医院,胥某没有逃跑,直到警察到来,把他带回了派出所,3个孩子则目睹了妈妈被爸爸咬掉鼻子的全过程。

    2017年4月17日,胥某故意伤害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赔偿受害人章晓云175218.7元。

    虽然经历无数次手术,鼻再造已经接近完成。但章晓云和她的孩子,则需要更多的时间走出阴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建议

鼓励早求助,越早越好

    有一个说法,家暴只有0次和N次。但在湖北反家暴公益组织“万家无暴”发起人万飞看来,这句话是有前提的:没有外界的干预,家暴会持续地发生,但及早干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对于施暴者来说,几次暴力之后,他会形成经验,当形成经验以后,他会认为打人是安全的。但是如果做了干预,家暴是有可能被阻断的。我们接触的很多案例,咨询和服务后没有复发。所以我们鼓励早求助,越早越好。”万飞接受《人物》杂志采访时说。

    如何干预是最有效的呢?从研究经验来看,尽快报警,让公权力介入,让警方发挥调查取证的能力,既保护受害人安全、也为暴力事件留下证据,避免口说无凭、施暴者肆无忌惮的结局。

    在我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而“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别小瞧告诫书,它比单纯采取口头警戒更具震慑威力。有数据显示,口头教育后家暴的复发率超过10%,而告诫书只有1%多。

    

维权

受害人应第一时间收集证据

    向警方报案是受害人最直接的维权方式之一,但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受害人往往会在搜集、固定证据方面存在困难。

    “遭遇家庭暴力者要树立牢固的证据意识,否则就很难形成一个有效的维权。”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吕孝权提醒,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为了达成谅解,有时会主动出具一份保证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的承诺书,受害人应当注意收集施暴人的承诺书、保证书,在司法程序中就可以直接作为证据认定对方实施家庭暴力。

    同时,还应当注意收集与公安机关有关的证据材料,例如110报警单、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伤情鉴定意见、告诫书等。此外,妇联、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的记录也可以辅助证明家庭暴力行为。

    吕孝权还提醒,受害人应当第一时间就医诊治,留存医疗诊断证明,要及时留存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

    吕孝权称,一些偶发的、初发的、情节轻微的家庭暴力,如果施暴人可以理性沟通,可以选择“私力救济”,比如让施暴人出具承诺书或保证书,必要时录音录像留存。但如果遭遇的是比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寻求外力救急和干预,要及时拨打110报警,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是向妇联、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居委会、法律援助机构、心理干预机构等单位寻求帮助。

    

困境

诸多挑战不容忽视 反家暴法尚难落地

    尽管法律层面为家暴受害人提供了诸多保护举措,但目前,反家庭暴力情况不容乐观。

    北京东城区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创始人李莹是一名律师。17年前,她刚入行时,办理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家暴案。在她看来,当前反家暴工作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法律不足。比如,性暴力、经济控制等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又如,政府对专业服务机构的培育和支持还有待加强。再如,法律责任比较弱,相关机制非常简略,急需在地方性立法以及司法解释当中解决。此外,从执行层面看,最大的挑战还是反家暴的责任部门和一线人员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理解运用不够。“以人身安全保护令为例,有大数据表明,法院对反家暴的认定率不足20%。”李莹说。

    2015年毕业后,学社工专业的周瑶成为湖南长沙市开福区鑫晨婚姻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她所在的服务中心是一家社工机构,主要做家暴的直接干预服务。

    周瑶面临的最大挑战来自于服务对象和受害人,“很多受害人在遭遇家暴后,会选择求助、报警,但可能随着时间或受身边人的影响,过后就不再想追究施暴者。”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丁娟从事了36年的妇女心理咨询工作。在她看来,现在反家暴面临的最大挑战是政府资源投入不足,分配到社会组织的政府资源更加不足。

    “家庭暴力肢体上可以治愈,但是心理的创伤是长期的。我们有800名志愿者,200名都有心理咨询师资格,但因为受资源的限制,机构开通的反家庭暴力专线,只能在周一和周四全天开通。”丁娟说。

    “目前多部门联动并不理想,个别地方在面对暴力案件时呈现‘九龙治水,各自为政’,最后就成了无人问津互相推诿的局面。”江苏南京红叶社会工作中心社工督导何春兰结合自己的社工经历认为,目前反家暴实践中还面临多重挑战,如传统文化中子不教父之过对于“教”的理解过于粗暴和简单;公众缺乏儿童保护和强制报告的意识;受自诉限制,相关案件较难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司法无法及时干预和介入;过于强调心理咨询或者社工等个别专业而忽视多部门的联动等。

    

行动

广东拟订实施“反家暴法”办法:

网络散布隐私等被纳入家暴

    11月27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上位法设定的预防教育、投诉处置、强制报告、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进行补充、细化、延伸。据悉,这也是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自今年1月成立以来,组织起草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相较于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规定更加细化,将家庭成员之间的“侮辱、诽谤、散布隐私、威胁、跟踪、骚扰”等精神暴力也纳入家暴范畴,同时将“利用网络手段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明确为家庭暴力。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草案)》将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也列为家暴受害人。同时,规定编制反家暴信息资源目录,依法做好反家暴信息数据的采集、统计工作,逐步实现反家暴信息资源共享。

    为增强现实中的可操作性,《办法(草案)》专门明确有关单位和公安机关对家暴投诉和报案的分类处理流程。其中,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家暴警情纳入110接处警工作范围,接到家暴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作出警记录,做好制止家暴,及时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等工作,同时告知受害人享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援助、临时庇护等权利。对于家暴案件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办法(草案)》对告诫书的出具、送达、监督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完善,这也是此次立法的创新点之一。

    与反家庭暴力法相比,《办法(草案)》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上新增两条:禁止被申请人以侮辱、诽谤、散布隐私等方式侵害申请人的人格尊严,责令被申请人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恢复申请人名誉;责令被申请人远离申请人的住所、学校、工作单位或者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其他场所等。

    “举证难”也一直是困扰家暴受害者的难题。对此,《办法(草案)》对救助予以专章规定,建立健全受害人救助机制。同时,规定司法机关对受害人给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诉讼帮助,着力解决长期困扰受害人的举证难问题。

    (综合自环球网、侠客岛、南方都市报、法制日报、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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