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评 上一版  下一版
《广东工运》第11期要目
清欠是责任,是义务,岂容懈怠?!
图说新闻
“2600张假票”消费的不仅是公平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2月11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热点聚焦
清欠是责任,是义务,岂容懈怠?!

作者:
 

    近日,人民日报以《跟随农民工去讨薪》为题,记录了四川宜宾市高县“龙湾国际”楼盘工地100多位农民工的欠薪遭遇。两年多来,他们工资专户中的600多万元被承包商冒领、挪用,至今没拿到;开发商则出尔反尔,老账未结又增新欠300万元。

    拖欠农民工工资早已不是新闻,上述报道中承包商、开发商的那些拖欠伎俩着实令人气愤,但也不是什么新套路、新招数。令人不解、值得关注的,是报道中当地相关部门的态度和作为。

    拖欠工资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农民工们多次向住建、人社、公安等部门反映情况,一直未果。面对农民工的合法诉求,相关部门不但不解决问题,还回应以各种借口和推诿:“手头上的事情太多了”,“我们只是协调机构”,“直接去找行业主管部门住建局,或者去法院起诉”,“你们报送的工资表还不完善,需要修改”,“农民工在证据资料准备上的欠缺和单薄”……

    问题是,农民工工资专户中的钱,到底去哪了,很难查吗?签订协议承诺掏钱,却以没盖章为由不认账,数次上报工资表,也一直无下文,就没有办法吗?冒领、挪用600万,拖欠300万,数额如此巨大,难道不应该启动刑事侦查程序吗?

    清欠是责任,是义务,不容懈怠。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到2020年,要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年终岁末,两节临近,各级政府正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攻坚行动,确保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

    希望有关地方认清形势,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履行义务,立刻行动起来,尽快还农民工兄弟以舒心和公平。(青辰)

 
3上一篇  下一篇4  
 
   
   
   

南方工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