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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运》第11期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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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张假票”消费的不仅是公平
3上一篇 2019年12月11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职工有话
“2600张假票”消费的不仅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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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运临近,北京铁路警方开展了为期80天的打击倒票猎鹰-2020行动,成功捣毁一制售假火车票窝点,查获假火车票2600余张。

    一年一度的春运火车票抢票大战开始上演,火车票实名制后,从“线上”转战互联网的“黄牛”们也没有闲着。而今随着电子客票、实名制等购票制度改革的推进,“黄牛”倒票从技术上遇到了难度,搞不到真票,就千方百计制作、售卖假票坑害乘客,其生命力之顽强令人咋舌。

    年年打击假票,为何仍会“春风吹又生”?假票的存在固然有供不应求的因素,但如果整治力度减弱,乱象就“死灰复燃”。假票的制造成本低,一个模板、一台打印机就能使假车票“源源不断”地生产,而倒卖过程中,假票的增值幅度可以达到几十倍,高额的利润促使很多人铤而走险。而现有的法律制裁体系不完善,与其所获利润不成正比,震慑效果不足。相关部门应完善刚性的法律制度,织密制假售假的法律高压线,切实让制假售假者付出代价,使其不敢、不愿再犯。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的,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可达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用假票者或许能图一时方便,但同时也为自己种下了“苦果”。“2600张假票”消费的不仅是公平,更触碰了法律底线。

    如何让违法者痛在骨子里,“以其人之道反制其人之身”或许是一种可行的办法。互联网时代,黄牛党的隐蔽性也大大增强。因此,铁路和公安部门需要形成立体化的打击手段,不能拘泥于一般的处罚方式,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延长拘留时间,情形恶劣的可以引入刑法。治顽疾须用猛药,要用严厉的处罚对黄牛当形成震慑,使其“不敢越雷池一步”。当然,打击手段只是方法,能否长期有效执行才是根本,根治黄牛是一项长期行动,通过下好“先手棋”,布好“先手局”,才能将制假售假的黄牛“逼到墙角”。

    道高一丈,魔高一尺。平息“假票风云”不是铁路部门的“独角戏”,既要打出治理“组合拳”,又要找准病灶下对药,不能给“黄牛”喘息和“东山再起”的机会。(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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