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加强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强调重点以医保引导“药价”市场秩序的稳定。
根据意见,我国将依托省级药品招标采购机构,推进建设区域性、全国性药品联盟采购机制,统一编码、标准和功能规范,推进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政策联动。业内人士认为,区域性、全国性药品联盟采购机制的建立,不仅将充分发挥“医保之手”对价格的引导作用,也将是药品价格加强常态化监管的重要依托。
意见还对衔接完善现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好短缺药保供稳价作出规定。国家医保局还将采取进一步措施,防范短缺药品恶意涨价和非短缺药品“搭车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