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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职工为夺取“双胜利”作贡献
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年底须完成
今年公费定向培养 3555名师范生教育硕士
“共享员工”每月最高补助800元
实习、就业、创业“通通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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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港澳青创30条”实施细则发布
实习、就业、创业“通通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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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5月20日,《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新闻发布会暨湾区创业生态搭建战略签约仪式在南沙明珠金融科创中心举行。会上,《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鼓励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实行)》(以下简称“港澳青创30条”)正式发布,来南沙实习、就业、创业通通有奖,补助和奖励资金最高1亿元。

    据了解,“港澳青创30条”用港澳话语制定清晰易懂的政策条款,以高效便捷的审批流程,为港澳青年提供个性化政策兑现服务,实现学业、就业、创业“三业”与“食住行”需求全面覆盖,体现了满满诚意。

    “港澳青创30条”的出台打破了港澳青年在南沙就业创业的壁垒,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进一步拓展了港澳青年在湾区特别是南沙的发展空间。其中,港澳青年在南沙注册成立企业,最高可获得10万元的补贴。此外,来南沙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还可申请每人每月1500元租房交通补贴,补贴年限为1年。(张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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