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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率先出台“应急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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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09月10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黄埔区率先出台“应急8条”
组建国内首支区级特种应急救援队
作者:全媒体记者郗建新 通讯员钟飞兴 王佛池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郗建新 通讯员钟飞兴 王佛池)日前,广州黄埔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简称“应急8条”),为广州推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再添“一把火”。

    据了解,《措施》从创建党建引领型应急管理体系、打造权威型应急指挥决策中枢、构建联动型应急协同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29项改革举措,率先打造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区,努力实现“有急必应、有急能应、有急善应”。

    “应急8条”的重点措施为打造应急管理核心,在全国率先将“三委三部”(突发事件应对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森林防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整合成立为一个区应急总指挥部,全面统筹指挥全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两类突发事件的“防、抗、救”工作。

    “应急8条”明确了各镇街负责在辖区履行自然灾害防治、抗灾抢险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据悉,9月2日,黄埔区召开了深化镇街体制改革动员会,全面铺开镇街体制改革工作,为镇街按照“应急8条”要求,建立应急抢险常规队伍、机动队伍创造有利条件,确保应急主战场有力量、有队伍、有资源。

    截至目前,黄埔区已创建5个国际安全社区、3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面推动街镇、社区应急管理、减灾救灾基础能力建设,解决应急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全系列专业化特种应急队伍,依托区消防救援大队专业技术及队伍力量的作用,增加政府专职消防员,合理布点消防站,建立5分钟救援圈。该区将重点完善化工园区安全监管机制,增强在危险化学品爆炸、地下密闭空间、森林消防、高空救援等专业领域技术力量配备,组建全国首支区级特种应急救援队伍。

    此外,黄埔区在全国率先建立应急志愿者认证和救援补偿制度,鼓励企业、第三方和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探索建立应急救援基金,激发全社会投入应急工作热情,建立壮大专兼职企业应急队伍、社会救援队伍、民兵等队伍,让“救援者在身边”,作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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