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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赖工伤赔偿 老板离婚转移财产
员工酒驾算否严重违纪
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优先选择权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03月24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员工酒驾算否严重违纪

■本报记者 赵新强
 

■信箱浏览

    发件人:罗先生

    发送时间:2015年3月18日

■信箱内容

    我是河源市某矿业有限公司员工,工作至今有25年了。2015年2月5日晚上8时58分,车间有员工打电话说车间有事,我立即开车前往,但在停车场倒车时不小心碰到了一个告示牌,没在意,便开车走了。谁知告示牌倒下刮花了旁边一辆车的倒车镜,造成2000元左右(损失)。事后,领导找到我,我也很诚恳地承认了过错,并说了晚上吃饭时喝了点酒。但现在单位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含禁止酒驾规定)为由开除我,没有任何补偿。我不服,因为我喝酒是下班后的行为,而且也没想到晚上车间有事要处理的。

    求助人:罗先生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赵律师认为,本案中,罗先生饮酒驾驶机动车辆,肯定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其辩解理由牵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且可不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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