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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贩卖考试“答案” 40天骗倒18人获利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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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贩卖考试“答案” 40天骗倒18人获利10万

 

    本报讯 (记者王艳 通讯员代小静)通过群发短信,在QQ上谎称自己能提供各类考试试题和答案,为了增加可信度,还自制答案模板,以应对考生们的提问。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通报,这样一个由4名90后组成的考试诈骗犯罪团伙仅40天时间里,就骗取了福建、江西等九省市18名受害者近十万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这个犯罪团伙是临时“组建”的——去年4月16日至5月26日期间,陈龙(另案处理)聘请宋某马(男,24岁)、夏某(男,23岁)、涂某芹(女,18岁)、刘某(女,23岁)4人,在东莞市黄江镇的一个出租屋内通过QQ聊天的方式实施诈骗。

    人员组织好了之后,团伙开始明确分工。先由陈龙从各种渠道获取考生信息,向这些考生手机发送有考试答案的短信,并留下QQ联系方式。考生主动联系后,由夏某、涂某芹、刘某通过QQ与考生进行交流,付款方式有考前一次性付款、考后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三种方式供考生选择,指导考生向指定的账户汇款,后向考生发送虚假的答案或带有密码的压缩包,若考生进一步索取密码,夏某等人则继续向考生索要“保密费”和“解密费”,如果考生发现受骗要求退钱即删除所有QQ信息,由宋某马持银行卡到柜员机取出骗取的金额交给陈龙。陈龙按照每人的业务量以固定的比例给予提成。

    2014年5月26日20时许,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到上述出租屋检查,现场抓获宋某马、夏某、涂某芹、刘某,并缴获银行卡、身份证、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截至案发,宋某马等人骗取18人共计约97000元,其中单笔金额600元至6000元不等。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马、夏某、涂某芹、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构成诈骗罪。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宋某马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被告人涂某芹(女)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刘某(女)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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