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今年为5.2万劳动者“追薪”3.16亿
为受害者 追到14万救命钱
转包商:工期延长所致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7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莞法院法官跨省执行
为受害者 追到14万救命钱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艳 通讯员黄彩华 方锦妍 叶小翠)东莞市虎门镇一名汽车维修工人小王四年前工作时意外受伤,负事故赔偿责任的货车司机和车主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一拖再拖。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虎门法庭的执行干警经多方努力,终于跨省帮小王追回14万多元赔偿款,并帮他申请了司法救助金2万多元,为小王的后续治疗解决了燃眉之急。

    来自河南的老王,在S358省道东莞市虎门镇怀德路口路段附近开了一家油泵维修店,儿子小王在店里工作。2012年7月的一天,还未满18周岁的小王在修理一辆中型厢式货车期间,因车头突然掉下而受伤,导致重型颅脑损伤。

    为了追索赔偿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小王先后打了两宗官司。2013年,东莞市第二法院经过审理,对两宗官司先后作出判决,认定货车司机庞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判令庞某须赔偿小王共近40万元,货车的实际支配人王某、登记车主深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两宗案件的判决生效后,赔偿义务人并不主动履行。急需治疗费用的小王,无奈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物流公司已经倒闭。法院拍卖了物流公司车辆,得款8860元,并扣划了王某存款3674元。此外,庞某亲戚代庞某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8万元,小王同意不再追究庞某的责任。但执行款只到位9万多元,对于还需要继续治疗的小王来说,这笔钱只是杯水车薪。

    2016年1月和8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委托王某老家的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调查王某的财产情况,但当地法院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考虑到王某现在经济也比较困难,没有多少财产,而且小王急需用钱医治,小王父亲同意由王某一次性再支付5万元了结此执行案件,小王放弃追究剩余执行款。最终,法院帮小王追到了14万多元执行款。同时,法院帮小王申请到了2.6万多元司法救助金。至此,一起长达3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完结。

 
3上一篇  下一篇4  
 
   
   
   

南方工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