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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十三五”推动1300万人进城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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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04月17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十三五”推动1300万人进城落户
●技术工、高校生等落户限制将放开 ●首提广深可分区域解决劳动者落户问题
 

    本报讯 除广深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各市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4月13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简称《方案》),要求广深两城将区分城市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省内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

    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方案》称全面放开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除广州、深圳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农村学生升学与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对比发现,相比2015年7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新生代农民工”的提法均是首次出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表述也由以往“稳步推进”变成“全面放宽”。

    《方案》要求,各市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对比发现,农村籍学生的落户政策在以往并未被提及。

    首次提广深分区域进行落户

    《方案》要求调整完善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广州、深圳可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依据,区分城市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

    对比广深落户政策,分区域进行落户提法也是首次出现。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比重低于1比1的城市,要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指标控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不得以买房纳税等限制落户

    《方案》要求,省内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省内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他城市不得超过3年。南都记者对比发现,此前《意见》要求在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大中城市落户的条件之一就是: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而河源、韶关、梅州等中小城市落户则要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此次对社保年限规定有所放松。

    《方案》要求加速破除省内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十三五”期间全省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50%以上。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根据实际统筹制定落户实施办法,经征求省发改委、公安厅等单位意见后,今年7月底前印发实施,报省政府备案。(吴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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