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7日,东莞市政府网站公布《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及起草说明,除了拟通过立法加强环境卫生设施、责任区、作业服务以及垃圾处理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外,保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也是《规定》考虑的重点。
《规定》共七章六十一条,主要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与建设、环境卫生责任、垃圾处理管理、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等七方面作了规定。
同时,保护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也是《规定》考虑的重点。除了工资待遇、生产安全、劳动保障、住房保障外,《规定》还提出,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表彰的环卫工可以通过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政策申请入户;长期在本市从事环境卫生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可以降低其学历要求并给予适当加分,对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表彰的给予适当加分。
(莞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