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孕妇被欠薪5个月 公司称账户遭冻结无法支付
江门一包工头 拖欠工人近3万劳务费
东莞法院献特殊“节礼” 为劳动者讨回拖欠工资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0月11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门一包工头 拖欠工人近3万劳务费
被警方“定位”拘捕后当场支付
 

    本报讯 一名包工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拖欠一名工人2万多元赖着就是不还。近日,江门蓬江法院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利用“天眼”系统锁定老赖的小车位置,成功将其缉拿归案。

    仅有一辆小汽车可供执行

    今年48岁的江西赣州人钟某在江门打散工,认识了包工头何某(江门人,55岁),就跟着他在江门某家私广场和小商品市场做散工,两人约定劳务费每次以现金结算。但是,何某一直以各种借口不按时足额付款,钟某多次向他表达不满。2015年7月16日,何某在钟某多次要求下,写下了欠条,承诺两个月之内还清拖欠钟某的2.586万元劳务费。可是两个月后,何某却拒不履行欠条承诺,说什么也不愿意还款。

    于是,去年1月,钟某向蓬江法院起诉,要求何某向他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同年7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何某向钟某支付劳动报酬2.586万元及相关利息。钟某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找何某要求他履行判决,不料何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因此,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经过调查,发现何某名下仅有一辆粤J牌的小汽车可供执行,于是马上启动程序,对何某名下的小汽车进行查封处理,避免何某转移财产。

    被拘后当场支付2.9万余元

    何某为了逃避履行义务,多次无视法院的传票,对法院发出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决定书》和《限制消费令》置之不理,依旧每天驾驶着小汽车出行。根据钟某提供的线索,法院多次到何某的工作和居住的地方打算对小汽车进行扣押处理,但都扑了空。鉴于何某的行为已经阻碍到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法院决定对何某实施司法拘留。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执行干警与蓬江公安分局联手合作,借助高科技手段,充分利用公安110“天眼”系统,实时监控何某车辆的行驶轨迹和位置,从而实施对何某抓捕。

    7月25日下午,系统监测到何某驾驶车辆在胜利路某路口出现,市交警部门立刻将车辆行驶轨迹及实时位置发送至承办法官的手机上。承办法官当机立断,联合公安部门对何某的小汽车进行扣押并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何某与他的小汽车迅速被扣押至蓬江法院。对于突如其来的抓捕,何某不禁感叹:“没想到这样你们都能找到我啊!”执行干警对何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向其说明其行为需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何某表示愿意与钟某协商解决,并当场向钟某支付拖欠工资和利息共2.9万余元。(朱仑)

 
3上一篇  下一篇4  
 
   
   
   

南方工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