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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公司纠纷致工程款不兑现200多名工人被欠薪1100万
3上一篇 2017年11月22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公司纠纷致工程款不兑现200多名工人被欠薪1100万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兰兵)工程开建两年后,11名包工头被赶出项目建设地。他们以及手下的一班工人共被拖欠1100万元工资。日前,广东“工人在线”平台接到报料,称广州黄埔区九龙镇一处安置房项目工地工人被拖欠工资。11月7日,记者前往采访,发现工程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发生合同纠纷,导致工人工资被拖欠,且无处追讨。当地政府行政部门组成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失败。

    工人:讨薪无果还被打

    据报料人邹先生介绍,他和其他10名包工头在黄埔区知识城九龙新城安置房(标段三)二工段做工两年。该项目是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包给广东建邦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邦公司”)承建,后由建邦公司分包给湖南桃源县豪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强公司”)。

    “我们11个包工头和豪强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每个包工头带着一班工人,从2015年4月开始在这个工地干活。”邹先生说,豪强公司自2016年开始不断拖欠工资。今年5月,包工头们向豪强公司和建邦公司讨要工资,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双方矛盾爆发。在当地劳监部门的介入下,建邦公司支付了部分工资。

    因为拖欠工资,工人不断流失。2017年7月,豪强公司下属的包工头和工人们被迫停工,工地换了一批工人继续施工。“豪强公司的人一直说他们没钱发工资,让我们去找建邦公司。”邹先生说,今年10月11日,包工头们代表手下的200多名工人到工地向建邦公司讨要1100万元工资时遭遇暴力殴打。“我们有8个人被建邦公司的人打了,有人被打得头破血流送医救治。”邹先生气愤地说,建邦公司此后禁止他们进入工地。

    劳务公司:承建公司不支付工程款

    针对邹先生等11名包工头的讨薪要求,豪强公司的回应则将矛头对准了建邦公司。“建邦公司不给钱,我们没钱支付工人们的工资。今年8月份,建邦公司还曾扬言要将我们公司告上法庭。”豪强公司负责人胡爱军向记者表示,建邦公司和自己的劳务公司存在合同纠纷。

    胡爱军表示,自己的劳务公司和建邦公司因为工程进度款支付、合同履行问题、工程造价等产生纠纷。政府部门介入,要求建邦公司和自己的公司进行结算。“但是最后建邦公司不认可结算结果,不履行合同,不支付工程款。”胡爱军觉得很冤。他表示,除了被拖欠大量工程材料款,建邦公司还向法院申请查封他公司的设备,准备起诉他。

    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16日,黄埔区九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此事进行调解。按照最终达成的协议,以随机摇珠方式确定具有法定造价评审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工程结算,建邦公司和豪强公司在11月6日完成相关结算工作,付清所有劳务工程款,同时在两天内支付包工头的工资。但直到11月8日,包工头和工人们都没有收到工资。“两家公司没有履行协议内容,调解委员会宣布调解失败,并告诉我们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邹先生说。

    记者电话联系建邦公司负责人姚桂鑫,但未能得到答复。

    此外,记者获悉,目前广州市总工会、黄埔区总工会均已派出工会律师介入处理。

    律师:可主张发包人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胡芳军表示,此种情况下工人可申请法律援助,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豪强公司立即支付劳动报酬。此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因此,包公头或工人可以主张知识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建邦公司、豪强公司三方承担连带责任。”胡芳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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