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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母办残疾证遭刁难 举报办事态度差反被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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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08月01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舆情观察
女子为母办残疾证遭刁难 举报办事态度差反被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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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烟台涉事居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 视频截图

    最近,山东烟台市民那女士想为患精神疾病的母亲办理残疾证。办证第一步就是提交申请,填写评残表。对此,芝罘区宫家岛居委会工作人员说领表要领导批条,领导则说不需要,扯皮的结果是她跑了七八天还没有拿到表。此事那女士微博举报后,工作人员对其更为不满,要求她道歉,还怒怼“你这寻常老百姓够厉害”。

    7月30日,芝罘区委员会宣传部官方微信号“芝罘湾畔”发布消息,芝罘区责成宫家岛居委会对办理该项业务的苏某某、张某某予以辞退,由区纪委对宫家岛居民区党委书记孙某某予以立案审查。另外,成立由区级领导牵头的专门工作班子,对那女士的诉求认真研究,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媒体热议

办残疾证被刁难 举报者怎就“够厉害”了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把“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经验做法”作为典型经验之一向全国全面推广。

    什么是“最多跑一次”?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把办事的“窗口”当作改革的“主场”,将民众的“一件事”落实为政府服务的“一次结”,变“民众跑”为“干部跑”“数据跑”,变“反复跑、多头跑”为“最多跑一次”。

    就此而言,烟台涉事居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涉嫌刁难那女士办理残疾证的行为则已违背了中央“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理应迅速整改,并向当事人及社会公开道歉。

    说到底,市民的举报,不过是一种无奈之举,毫无“厉害”之处,如果真的“够厉害”,则领导的批条早就拿到了。事实上,这或许是一条有价值的线索,有关部门不妨顺藤摸瓜,深入调查,查查其中究竟有没有违规违法行为。如若查实,该处分的处分,该惩罚的惩罚,绝不姑息养奸。 (新京报)

    

就是要让群众监督“厉害”起来

    尽管每个公民个体不过是“人民群众”中一分子,但其微薄力量同样不可忽视,个人诉求理当得到尊重和解决。居委会工作人员称“你这老百姓够厉害”,实际上是说群众监督的“厉害”,即由举报引来上级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调查以及相应的问责处理。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彰显出群众监督的必要和重要。而让群众监督发力的前提基础,则需有赖于政府拥有倾听民生、尊重民意、为民做主、解民烦忧的胸怀与魄力,有赖于政令畅通、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罚当其罪的法治社会环境。目前,就是让群众大胆监督的好时机,就是要让群众监督“厉害”起来。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应该是人们围观“你这老百姓够厉害”风波带来的有益启示。 (北京青年报)

    

寻常百姓的监督何以成了“眼中钉”

    这事想来还真是让人唏嘘,居委会办事不力在先,百姓向上级部门反映,办事就得有明显不合时宜的批条,视频曝光后,还觉得冤屈了。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向百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本就是职责所在,冷漠回应,就是失职。至于那女士后来的“举报”以及视频曝光,有必要向涉事的居委会普及一个常识——公民监督权: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根据监督权的分类,可分为: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

    从整个事件来看,看似因办事窗口的冷漠而起,其实所折射的更深层次问题是,在作风建设的大背景下,基层有关部门如何对待群众的监督?从涉事居委会的做法来看,面对群众的监督,居然做出系列对抗性反应,明显把群众的监督视为眼中钉。如果不能容忍群众的正常监督,又谈何公共服务质量的改进呢?说到底,根本问题还是在于权力的“唯上”,努力想在上级部门那里涂抹勤政的形象,却缺乏对民意的基本敬畏,不能把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如此,实在是与作风建设的初衷背道而驰。 (潇湘晨报)

    

放任“小鬼难缠”,民众还有何尊严?

    折腾来折腾去,就是不为民办事,公权力难道姓私?不作为乱作为,以刁难民众为能事,这样的人员还能留在位子上?如果放任“小鬼难缠”,民众还有何尊严?解决老百姓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何时见成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能再继续了! (人民日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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