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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一案! 8人团伙冲卡逃费被判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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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08月01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第一案! 8人团伙冲卡逃费被判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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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蓝娟 通讯员岳路建)7月26日,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南环段分公司发布消息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经过三次开庭审理,对8名团伙暴力冲卡的逃费司机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至5000元、追缴所逃路费5万余元,为全国第一个以抢夺罪判罚团伙冲卡逃费案例。

    据了解,2017年以来,南环段分公司所属路段收费站发现有赣牌运输瓷土的红色大货车在凌晨时段团伙冲卡逃费,该团伙冲卡时采取蒙脸、无牌、假牌和遮牌或行驶过程中频繁变换车牌等手段,冲卡后在地方路高速冲闯红灯,逃避高速公路工作人员跟踪打击。

    该团伙人数众多,车主基本自行购车加入,有严密的组织性和黑社会性质,车辆从江西大余进入广东韶关境内后,白天在南雄某处集结待命,夜晚集体南下珠三角地区,在各路段收费站强行冲卡逃费,团伙成员也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冲卡车辆及驾驶员能熟练规避监控设备,经常通过不同的行驶路径(高速与国道结合)来迷惑稽查人员,在通行高速主线和出口冲卡时,全部采取毛巾、太阳帽、头套遮脸等方式规避高清卡口抓拍,车辆频繁更换车牌(假牌)或无牌驾驶,给锁定冲卡车辆和驾驶员证据制造障碍,导致打击赣牌车辆冲卡成效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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