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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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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02月01日 版面导航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人大代表、深圳市宝安区城管局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养护工陈琼:
尽快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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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访者供图

   

    “如今第一代独生子女政策的践行者已迈入老龄阶段。当父母生病住院,看护老人与赚钱的时间如何分配,成为独生子女要面对的新难题。”来自基层的代表陈琼为独生子女群体发声,希望全社会更关注这个群体。

    陈琼告诉记者,目前有10余省份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广州在去年2月1日起实施,是广东省第一个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城市,需要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方可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陈琼建议,广东尽快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15日假期对于长期病患的看护可能未必足够,但已可以提供部分重要节点的看护时间。”她表示,通过立法的方式落实“独生子女护理假”,能更好保护独生子女赡养老人的合法权益。“‘独生子女护理假’可参照国内已实施省市目前确定护理假期较长的时间,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同时参照湖北、黑龙江、四川等地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这一待遇,每年累计不超过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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